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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教育部14日公開發佈《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金等行為的規定》,針對少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等行為設立6條“紅線”。
  教育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當前,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、接受吃請等問題,在一些地方和學校不同程度存在,人民群眾反映強烈。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教師身上,但嚴重損害了人民教師整體形象。
  《規定》明確的6條禁令分別是:一是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;二是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、考核評價的宴請;三是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;四是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;五是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、報刊、生活用品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;六是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。
  《規定》強化監督檢查。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,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,做到有訴必查,絕不姑息。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、學生畢業等節點,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,開展高頻度、多層次、全方位的監督檢查,做到嚴格執紀、嚴肅問責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,曝光一起,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。對發生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地方和學校,實行“一案雙查”,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,又要追究學校或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。  (原標題:教師違規收禮品禮金實行一案雙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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